镇街高新区安全生产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高新区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烟政发〔20***〕20号)和《关于在全市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标活动的通知》(烟安〔20***〕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镇(街)、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镇(街)、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目前,镇级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然相对薄弱,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力量薄弱、装备缺乏、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管理相对滞后,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基础工作和各种预防性安全检查无法有效开展。对此,各镇(街)、高新区要清醒地认识到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标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精心研究,强化措施,推动镇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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