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标准机械化生猪屠宰通知
标准机械化生猪屠宰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设置屠宰厂(场),确保棠香、龙岗街道办事处市场鲜肉供应,推进“放心肉”工程的实施,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等7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的紧急通知》(商运发〔2003〕275号)、《**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府发〔2004〕48号)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棠香、龙岗街道办事处实行国家三级标准机械化生猪屠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定点集中统一屠宰
棠香、龙岗街道办事处只设置一个国家三级标准机械化屠宰厂,实行定点统一屠宰,推广防尘吊挂运输和连锁配送营销模式。对棠香、龙岗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原有未达到国家等级标准的其它临时过渡生猪屠宰点,在11月26日前全部淘汰关闭,县贸易局、工商局、卫生局、畜牧局等部门依法注销或变更其屠宰许可证、工商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证照。
二、实行等级肉品准入管理
(未完,全文共1507字,当前显示44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