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项立项推进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垂管单位:
根据《中共卢龙县委关于重大事项推进工作意见》(卢发〔**〕14号)和《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所列**年重要工作及十项民心工程30件实事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卢政办〔**〕26号),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县重大事项推进组将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等22个事项(见附表)作为**年第一批重大事项立项进行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项目有关情况
为便于县重大事项推进组全面了解重大事项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各责任单位向县重大事项推进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推进办)详细提供以下情况:
1、事项总体情况:包括事项内容、具体目标、投资情况、技术和质量要求、实施单位及基本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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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