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共建通知
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城乡社区建设良性互动,促进城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吉社建办发[**]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总体目标,强化城乡社区的组织建设、文化建设、服务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建设良性互动、资源共享、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为、选优择强的原则;
2、就近结对、合理搭配、互惠互利、共同提高的原则;
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引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
三、共建对象
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采取“1+1”的方式进行结对共建。芙蓉镇城中社区与芙蓉镇农村社区、五丰镇农村社区结对共建,芙蓉镇城南社区与高陂镇农村社区结对共建,芙蓉镇城北社区与百嘉镇农村社区结对共建。
四、共建内容
(未完,全文共1678字,当前显示41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