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人才评选表彰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强人才工作的有关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激发有志成才者创业创新和为社会经济发展争作贡献的热情,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争创全县“突出贡献人才”活动为载体,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鼓励人人争做贡献、人人竞相成才,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的快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好地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县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范围为全县各行各业、各领域和省、市驻县单位的各类人才,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道德素质优秀。
2、在某一行业或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或高超的技能,积极进行创造性劳动,取得突出成绩,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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