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招生通知
各镇、乡(办事处)党委:
为扎实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五心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台市委发〔2003〕75号、台市委〔2007〕1号和台组通〔2008〕31号文件精神,今年台州行政学院在我县继续招收一批农村村级干部函授大专班学员。现将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社区)主任、副主任,有条件的镇乡(办事处)可适当扩大到其他村干部和后备干部。
二、招生名额
(未完,全文共852字,当前显示2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