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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招生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精神,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7号)、**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2008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年级招生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08年我区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1.公办小学继续实行划片入学,各小学要按照由区教体局确定的服务区范围和开班计划(见附件3)进行招生。小学新生报名,家长须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房卡)以及《入学欢迎卡》到所在服务区的小学报名。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为鉴定是否弱智儿童的面试除外)。

2.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2日、13日(星期六、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6月20日,各小学要按照区教体局的统一要求,在服务区范围内广泛张贴入学公告。入学公告要说明招生的年龄、时间、办法、要求和服务区范围以及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的时间、办法和要求。

3.7月14日各校将新生报名单(一式两份并盖章)报教育科,经审批后,于7月27日(星期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四流南路第二小学招生时间为7月7日至22日,新生报名单于7月23日报教育科,经审批后,7月27日公布,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各小学要切实做好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并将结果于6月20日(星期五)报教育科,四南二小要按照摸底学生名单,逐生做好招生和入学安置工作。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继续组建一支送教上门的教育训练队伍,提供“零拒绝”教育服务。

5.改制、民办小学提前招生。育新小学、私立大路小学须将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被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一式两份),家长持《录取通知书》(两份)于7月13日(星期日)前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服务区公办小学盖章,一份留公办小学备案,一份交回育新、大路小学归档。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6.今年秋季我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由家长于7月14日备齐相关材料及证件(监护人在青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原籍户口、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按照居住地就近到杭州路小学或人民路第三小学、洛阳路第一小学三所学校中的其中一所登记。登记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安排学生就近入学。

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二○○八年我区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升入初中的办法,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各公办、民办中学不得举行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考试、选拔,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均须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㈠毕业考试

1.小学毕业考试是水平考试,命题按照课程改革的要求进行。各学科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做到难易适度,份量适中。各学校要强化教育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不断完善对教学质量的监控机制。区教体局将对学校监考、阅卷和试卷分析等进行审查、监督、分析评估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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