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通知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通知
各省级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行业统筹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自2008年4月起对省级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原行业统筹单位等开展2008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1.在杭的省级国家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参加省级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用人单位;
3.其他参加省级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验证稽核工作从2008年4月7日起开始,到5月30日结束。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未完,全文共1171字,当前显示30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