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乡镇企业复工方案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镇企业复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企业复工前要求
1.严格执行复工报备制度,企业复工前必须提前3天以上向镇政府报备,经批准后方能复工;为避免出现员工大规模聚集情况,各企业应采取小规模、分批次复工。
2.建立应急方案。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形成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方案,方案报镇政府备案,方案中应包含出现疑似病例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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