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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委常委 关于中共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问题的再探讨

[摘要]目前学术界对于中共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人员组成尤其是候补委员名单的问题观点不一。经过考证本文认为存在如下几种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中共二大仅选举产生了中央委员,没有选出候补委员;如果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有候补委员,则可能是李大钊、李汉俊、向警予,而张太雷和李达亦有可能。

[关键词]中共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再探讨

[中图分类号]d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28x(2012)09-0025-04

在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历史上,党的二大是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会议最为突出的贡献是根据中国国情提出了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因此,通常把党的二大作为党的创建工作的一部分,认为党的二大召开后,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工作才算完成。其实,这是对党的一大的苛求。宣布中国共产党成立已经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为何还要提出纲领后才算创建工作完成。党成立后有许多工作要做,制定了纲领,还要实施纲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就是通过与会代表商议、决定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所以,不必简单地把党的二大归为党的创建工作。而作为具有独立、完整意义上的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人们不会不关注由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及其成员。

一、问题的提出。只有中央委员没有候补委员。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通常的说法是:中共第二届中央委员会选举5名中央委员即: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陈独秀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同时,还选出了3名候补委员。但这3名候补中央委员是谁。常见的说法是姓名不详[1]。因此,现有的第二届中央委员会成员名单实际上不是一份完整的名单。这在党的历届中央委员会的成员名单中还是极为少见的。为了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历史,反映党的二大,史学工作者还有继续发掘和整理资料、弄清历史真实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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