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办案责任制 [法官如此办案]
法官如此办案,何談执法如山。。
——更有甚者。违法绝对属实且已造成严重后果,多年举报4579次。山东高院竟然不管。。
一、聊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尹宗,违反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多次与诉讼中的被告方进行不正当交往,并在北京住院期间接受其法人代表及法律顾问“看望”。
二、聊城市中级法院审判员耿建、胡洪建,违反民诉法关于审限的规定,一审6个月审限,在未经院长签批及未向高院报备的情况下,(2002)聊民二初字第101号案审理时间长达2年又3个多月。
三、聊城市中级法院审判员胡洪建,以子虚乌有“中止诉讼裁定书”插入卷宗,搪塞、欺上瞞下。造假脫责。违规、违纪,掩盖上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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