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吉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针对民政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1.抓好农村低保领域作风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确保2018年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明显改进,为2020年如期完成民政各项扶贫任务,全面实现全县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2.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操作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农村低保工作精准度,做到保障家庭精准识别,保障人口、保障金额精准确定,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二)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纠正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管理问题。落实低保听证、公示、备案、审核、回访、核对、信访、渐退八项制度,对听证票数、公示内容等未达到制度规定的,不得上报审批,对核对或信访存有疑义的对象暂缓审批,确保农村低保工作中资料清晰、程序到位、识别精准。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6月20日)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送县民政局。要按照“八项制度”的要求,召集乡、村两级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农村低保政策培训,提高理解力和执行力。
(二)强化工作措施(2018年6月21日-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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