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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屏和他所经历“两案”审判

每次开庭前,喻屏和检察员一起,按照本庭调查的内容,对被告人的有关罪行进行认真分析,选择其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证据确凿、充分的罪行,作为揭露、批驳的重点1978年3月,获得平反不久,来到北京的喻屏,在位于万寿路的中组部招待所,接待了一位老朋友。

这位老朋友,就是刚刚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黄火青。在交谈中,黄火青提出,希望喻屏到高检院工作,和他一起筹建高检院。

高检院从重建之始,就承担了拨乱反正、重建法制的历史使命。“文革”期间,全国公检法系统被林彪、“四人帮”破坏。而喻屏就是这场浩劫的当事人和受害者之一,这也许就是他同意参与筹建高检院的原因之一。

在高检院工作的日子里,喻屏除了协助黄火青处理重建事务,最重要的就是参与“两案”——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审查起诉工作。

接替李士英介入“两案”审理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建,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奠了基础,同时也为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1979年7月,中央成立了“两案”审理领导小组,由胡耀邦任组长,宋任穷、黄克诚、黄火青、王鹤寿任副组长。高检院除了黄火青、李士英参加领导小组工作,还从高检院机关和部分省市检察院抽调了23名检察干部,参加“两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与此同时,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也相应成立了“两案”审理领导小组。

1979年10月,陈云主持召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正式认定林彪、江青两个集团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决定党内审查基本结束,将“两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时,喻屏尚未参与“两案”的审理工作。但是到了1980年年初,李士英因病住进了北京医院。于是,高检院党组决定由喻屏接替李士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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