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
武功山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落实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9〕5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吉府发〔2019〕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效利用”理念,把实施“节地增效”行动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提高行政效率的有力抓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绿色崛起步伐,以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实现节地水平、产出效益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行动共绘新时代赣中福地美好安福新画卷。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节地增效”工作,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县政府成立县“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县高新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发改、工信、财政、人社、统计、税务、住建、生态环境、商务、人行安福支行、银监、水利、应急、科技、教育、电力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指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协同推进,建立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激励、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
按照“节地增效”行动有关工作部署,领导小组下设“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四个专项工作小组。
县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组长,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
县工业“标准地”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组长,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县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各相关部门相应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节地增效”各专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三、工作任务
(一)“亩产论英雄”
根据《江西省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方案》要求,以县高新园区为主体,全面推进企业“亩产论英雄”,建立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信息公开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
将企业的相关数据导入省“亩产效益”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体检档案;
实施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大健康等“1+3”主导产业“亩产效益”领跑计划;
研究建立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信贷、科技、人力等资源要素供给的差别化政策体系。
(未完,全文共5240字,当前显示139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