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层人大直接选举现状调查与分析】人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从1952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开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等方面,其优越性越来越突出,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基层人大代表制度的实践现状与依法治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总体要求尚有一定差距,离人民群众的企盼和要求也还相差甚远。为了解我国基层人大选举及工作现状,促进我国人大制度在基层人大选举这一块更加进步和完善,我们针对基层人大直接选举的问题开展了一次调查研究。本次调查发放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92份,涉及江西省绝大多数市县,部分被调查者的背景涉及其他省市。本文在实践调查的基础上,拟从选举意识、基层人大代表的素质、人大选举的宣传力度等几方面来分析我国基层人大直接选举的现状。
一、公民对基层人大选举的了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对其有所了解。但是通过调查显示,现实似乎并不如此。
在我们“您认为您家乡县(区)的人大代表机构的性质”的提问中,调查结果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处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政府行使的是它授予的行政权。但以上的实践调查结果却显示,仅有25.9%的人知道县区人大机构属于权力机关,有11.1%的人认为人大属于政府咨询机构,18%的人认为人大代表的机构性质是国家的行政机关,行使的是执法的权力,更有23.6%的民众不太清楚人大代表机构的性质。
在我们另外一道相关问题,即“在现实生活中,您认为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高还是政府的地位高”的问题中,调查结果也同样地让我们感到震惊。其调查结果如下:
调查结果表示,还有39.5%的民众认为政府的地位高于人民代表大会,
19.5%的民众对此是不太清楚的,也就是说有59%的民众对这个关于我国人民当家作主体制的基本问题不甚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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