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xx大学关于贯彻的实施细则》和学校目标管理责任的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各科室201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总则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长为本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发包人,副处长和各科室科长为处、科室为本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承包人。
2、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科室和个人必须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职责,对履行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
3、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类会议记录、实物材料及其它书面材料的收集整理。
4、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上报工作。
二、政治稳定方面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护政治稳定的制度和预案。
2、做好政治稳定宣传教育工作。杜绝科室成员参与“xx”等邪教组织或敌对势力非法活动;
不发生影响学校政治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积极做好反恐防暴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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