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补助办法2015.1.26】 差旅补贴标准
关于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预算需用资金数额较小的可自己垫付使用,回返后报销结算;预算资金数额较大的,亦可填写《借据》借款,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预借款。
2、出差借款,本着“前不清,后不借”的原则,因此而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住宿标准:
1、一、二线城市2人标间200元/天(含)以下;多人间260元/天(含)以下。
2、三线及以下城市(地区)2人标间150元/天(含)以下;多人间200元/天(含)以下。
伙食补助费:
1、一、二线城市每人每天66元,副总以上职务每人每天76元;
2、三线及以下城市(地区)每人每天56元,副总以上干部每人每天66元(按实际出差天数计发,在途期间享受到乘车补助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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