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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终身的反对派] 陈独秀著作选编

陈独秀的一生都在反对,同时也被他所处的时代所反对。在他还是一名热血青年时,他因有“反清言论”而被求学的书院开除。他的反叛人生,由此铺开。26岁时,他加入反清组织,支持革命党暗杀清大臣。

34岁,他因反当权的袁世凯而入狱。这是他人生的第一次牢狱之灾,在未来的岁月中,他还有三次入狱的经历。

36岁时,他创办《青年杂

志》(后改名为《新青年》),反对的对象从统治者扩展为整个传统文化、传统文学。他成为点燃“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炮手之一。

41岁时,他又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与中央局书记。他开始有了反对北洋统治的组织力量。

45岁时,他遵从共产国际的指令,与孙中山合作,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破裂,又使他“众叛亲离”。

此后,他被当成了共产党的“叛徒”,又坐了国民党的监狱。

他当了一辈子的反对派,但在人生的最后几年,他成了自己的反对派。

向左走。向右走。

1933年4月14日上午,在促狭的江宁地方法院法刑二庭,记者挤满前廊,庭内座无虚席,百余人旁听了一起以“叛国罪”提起公诉的审判。

被告席上的陈独秀,当堂自辩时,他的一番讥诮之词引得旁听席上一阵骚动。

“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非国家……孙中山、黄兴等,曾推翻满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谓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国民党岂非已叛国两次。”

再度入狱的陈独秀,此时已被国、共两党剥除了任何合法的政治身份。自1913年“二次革命”以来,他曾因“反政府”、“组织共产党”等罪名四次被捕。这一次,为营救陈,知识界的民主人士一如既往地竞相奔走,在胡适、蔡元培的运作下,杜威、罗素乃至爱因斯坦都拍来了声援电报。

当时最有名望的大律师章士钊自愿出任陈独秀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53分钟,以“保全读书种子、着重言论自由、恪守法条之精神”为陈辩护。

陈独秀闻言,当庭声明,“章律师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状为准。”台下哗然,有人议论陈是“想当英雄”。法庭最后判陈入狱13年。

1937年岁末,在狱中关押了5年的陈独秀获提前释放,旋即成为国共双方争取的对象。蒋介石提出,愿拨10万经费支持陈重组共产党,并许诺在国民参政会中为新共产党保留5个议席。毛泽东和张闻天则发布中共中央通电,提出陈回党工作的条件:放弃过去的一切主张,并表示对当前中央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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