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联民营企业五百强【南京政府初期的工商政策与民营企业的发展】
南京政府初期工商政策呈现出复杂矛盾的面相。基于国家政治的基本统一,南京政府上台后,以较强的行政力度推行了一些保护、扶助私人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因而给民营企业带来了一些新的发展希望。但在发达国家资本、节制私人资本方针的主导与掩映下,增强国家财政汲取能力成为南京政府工商行政核心目标。南京政府工商政策随之严重背离争取民族独立、推动国家现代化与增进民生福祉的航向,表现出明显的财政本位而非发展本位的特质,继而大大加深了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和压迫。民营企业发展前景由此十分黯淡。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工商政策;民营企业
[中图分类号】
k26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3-0114-05
罗萍(1967-),女,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经济社会史、企业史。(湖北宜昌443002)
本文系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裕大华纺织集团跨区域创新发展的历史经验研究”(项目编号:[2010]372),三峡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近代湖北民营企业研究”(项目编号:kj20108009)的阶段性成果。
南京政府上台以后,从1928—1937年,陆续颁布了一些振兴工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法令;而与此同时,它又推行了许多限制、压迫、伤害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这一矛盾现象,学界同仁虽多有论及①,但对于南京政府如何将其具有“双面性”的工商政策,统一到增强国家财政汲取能力的工商行政核心目标上,进而对民营企业发展造成深刻制约的问题,探讨还不够深入。有鉴于此,本文力求通过多方位考察南京政府初期工商政策的复杂矛盾面相,以及民营企业由之产生的发展希望与同时体味到的压迫痛苦,进一步揭示南京政府工商政策的本质,透视民营企业在其约束下的发展前景。
一、南京政府初期工商政策革新与民营企业的发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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