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垂直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abc有限公司垂直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大监督”工作格局,推进实施“垂直监督体制”工作,进一步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增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升abc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abc有限公司负责全系统垂直监督工作的实施,各直属二级单位的监督工作在总部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相关工作。
第二条abc有限公司各级纪委负责垂直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部是垂直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abc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合资合营企业。
第二章纪检监察工作
第四条abc各级纪委的工作职能不变,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五条各直属二级单位监督部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单各项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等工作。
第六条各直属二级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机构仍保留在本单位,并根据大监督的要求履行好监督职能。
第三章集中交叉审计工作
第七条集中交叉实名审计是指在abc总部监督部统一领
导下,集中全系统专兼职审计人员,对全系统的审计项目进行跨区域,跨单位的交叉审计,审计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单位的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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