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条例 不能让校车安全条例“空跑”
2012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交通风险;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规定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保障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至此,公众期盼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终于尘埃落定。回过头来看,此时离造成19名幼儿死亡的甘肃正宁县“一一·一六”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有四个多月了。相较于过去很多制度的难产,这项制度的推进与出台,还算是比较迅速,值得赞扬。当然,即便在这段并不算太长的时间内,中国一些地方仍然发生过多起校车安全事故。这也意味着,解决校车安全问题是刻不容缓的。现在制度出台之后,接下来,就要看这项制度能不能得到真正信仰,被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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