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廉政义务监督员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廉政义务监督员监督工作情况汇报_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群众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篇)监督委员会成员分工主任:主持全面工作监督财务审核监督村务公开成员: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村务监督委员会具有六项权利:
(一)知情权。对于一切村务活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了解和掌握。
(二)参与权。对于一切村务活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跟踪监督。
(三)反映权。对于村务活动中的不廉洁、不公正、不民主行为,以及影响稳定和发展的因素和事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收集信息,并向村党支部或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1报告
(四)质询权。对于一切有疑义的村务活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要求村两委做出解释。
(五)建议否决权。对于村务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违规和不合理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向有关方面提出否决建议。
(六)建议罢免权。对于处理村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和不称职的村级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向村民代表会议、上级党组织提出免职和罢免建议。村务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本村经济、公益事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具体事项及执行情况;
(三)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四)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建设等;
(六)土地承包及集体经济事业承包事项;
(七)宅基地的确定、分配,计生指标办理,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的落实等事项;
(八)村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九)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农村矛盾调处情况。2村务监督运行机制
(一)监督立项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搞好对有关村务事项的监督立项。可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下达的指令性监督任务予以立项,可根据村党组织下达的指导性监督任务予以立项,可根据群众的要求自主立项。根据立项,制定监督计划。
(二)监督责任制度。对重要村务事项的监督,不廉、不公、不民主可集体监督,可派员监督,必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监督实效。对每项村务的监督,都要签订责任状。
(三)村务监督报告制度。对村务监督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周向村党组织、镇纪委书面报告一次;每季度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重要监督事项,监督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或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镇纪委建立村务监督台账,并经常通报村务监督情况。3村务监督流程村民会议决策过程村民代表会决策过程村务公决决策过程村两委会决策过程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监督以上会议决策的各项村务办理实施的全过程对监委会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即建议落实整改对各项村务办理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点评按期完成的各项村务不能按期完成的限期整改完成村务公开小组按程序向群众公开民主监督小组的权利和义务
(一)村民理财小组对村集体财务活动享有下列监督权。有权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实物进行逐单、逐项审核、签字,有权对财务公开、财务制经济合同、财务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有权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物质、产成品、固定资产等进行不定期的盘4查、核实。有权监督张榜公布的财务、资产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完整。
(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三)民主理财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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