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按照《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作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0〕5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鲁人社字〔2020〕10号)要求和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按照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个人自防、行业指导、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园区、办公楼宇管理等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这一时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外防疫情输入,内防疫情传播,确保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体系下设立企业复工组,由杨聚钧、黄应胜副总指挥分管,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组长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创委综合部、金管委金融生态部、区文旅委产业处、区文旅委文化处、金家岭街道办事处、中韩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全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工作组下设工业、楼宇、建筑企业、商贸外资企业、园区、文化旅游企业、金融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农贸市场和集市九个分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分组组长,具体负责各行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复工方案,健全防控责任体系,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共同推进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兜底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本单位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做到条块结合、协同配合,全面做好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联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为具体联系人;街道办事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联系人。建立全区企业复工防控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微信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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