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如下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说明
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已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能够保证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按要求的项目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事故救援预案。
松坂电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报告篇一: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报告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刘达祥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突出重点督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人本意识,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
作为临武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始终强化“以人为本”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思想,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深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科学指导实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具体工作中,我牢牢把握“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责任落实,做到职责上更加分明
(未完,全文共11740字,当前显示8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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