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街道社区干部请
备注:
1、社区干部、民政协管员请(休)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请(休)假1天以上(含1天)时,需提前上报,等批准后方可请(休)假,2天以上必须街道主要领导同意。
城北街道社区干部、民政协管员请(休)假报告审批表
备注:
1、社区干部、民政协管员请(休)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请(休)假1天以上(含1天)时,需提前上报,等批准后方可请(休)假,2天以上必须街道主要领导同意。
第二篇:城北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城北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提升指挥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参学人员
党工委中心组由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参学人员为党工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可吸收相关人员列席。
第二条组织领导
党工委中心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实施;
(二)主持中心组学习和讨论,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三)党工委书记不在时,由党工委副书记行使组长职责。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党工委工作部负责。第三条学习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重大方针。
(二)上级重大决策、有关文件、规章制度。
(三)经济、法律、财务、现代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业务理论与知识。
第四条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可采取专题学习讨论、交流心得体会、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等形式。自学可按照学习内容,结合个人工作,有重点地安排。第五条学习要求
(一)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半天。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二)集中学习出勤率和学习日兑现率不低于80%;
(三)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防止用工作会取代学习;
(四)把学习与调研、研讨相结合,通过深入调研和积极参加研讨,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五)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要在“通号论坛”等媒体上发表一篇学习体会或工作研究,并鼓励为《通号内参》提供稿件或组织提供稿件。第六条考勤与考核
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党工委书记请假并报党工委工作部。集团公司党工委工作部每半年通报一次学习情况,并把所属企业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同评选四好班子结合起来,把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情况作为表扬批评、选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工委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党组中心组是党组成员及其他中心组人员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中共财政部党组、江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组由办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组成。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
(1)审定学习计划;
(2)主持集中学习研讨;
(3)检查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学习的目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正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财政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学习的基本原则:
(未完,全文共19023字,当前显示147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