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支队先进事迹材料
哈密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02年批准成立,现有民警12,共产党员10名,设地区公安局经侦党支部。支队下设情报信息、案件侦查两个大队。面对经济犯罪发案不断上升、经济犯罪趋于复杂性和智能化的严峻形势,经侦支队在哈密地区公安局党委和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维护哈密社会稳定、确保经济运行安全这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以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重点,在加大侦办自侦案件力度的同时,指导和协调各县市经侦部门开展了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了哈密地区各类经济案件的发生。相继破获了“7.30”偷税案,“9.7”特大挪用、职务侵占资金案,“8.0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4.24”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8·28”特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信用社主任违法发放贷款案及贷款诈骗案等一批部督办、厅督办经济犯罪案件。据统计,04年至今,经侦支队共受理案件77起,立案66起,破案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起诉54人,涉案金额近4亿多元,挽回经济损失1.9亿余元。
一、狠抓支部建设,发挥支部队战斗堡垒作用。
实践也证明,一个好班子才能带出一支好队伍。为此,经侦支队党支部把强化班子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多年来,支部一班人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中明确要求民警做到的,班子成员带头做好,要求民警不做的,班子成员坚决不做,班子成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自身素质,用自身的言行和传帮带,为大家做出表率、树出样子,培养党员队伍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强化了经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截止目前,虽然侦办了很多经济案件,但没有一位民警违反纪律要求,八年来,支队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1次,集体嘉奖2次,先进党支部3次,4年连续被评为先进科室,民警荣立二等功1人,三等功4人,多人受到表彰嘉奖。这支队伍从组建到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公安经侦队伍,各项工作均受到哈密地委、行署以及地区公安局党委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全力以赴清收、追缴农村信用社陈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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