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副处长职责
2.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协调指导各系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干部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
4.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校风校纪、安全稳定教育;负责调查处理违纪学生和申诉处理工作;
5.负责全院特困生的认定、登记、统计、审核以及特困生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助学贷款、医疗保险、勤工助学、助学金评定、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
7.负责指导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教育及研究工作;
8.负责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费清欠工作、学生公寓管理及评优评先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学生处副处长职责学生处副处长(副部长)岗位职责
学生考勤办法学生申诉办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发布者:学工保卫处发布时间:2012-5-8阅读:832次
一、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协助处长做好本处的工作,向处长负责。
二、根据学院党委工作重点,负责草拟学工部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协助处长组织实施。负责草拟学生工作年度和阶段工作总结。
三、负责撰写分管工作的各类报告、领导讲话,审定分管工作的各类报表等。
四、负责组织调研,草拟、修订全院学生工作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五、负责检查学生管理、助学工作的运行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负责全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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