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免疫规划的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与指标
1.以镇为单位,各单苗的合格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各医院产科新生儿童卡介苗、乙肝苗接种率98%以上,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90%以上;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基础免疫12月龄合格接种率和a群流脑疫苗基础免疫18月龄、甲肝基础免疫24月龄合格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95%以上,麻风疫苗8月龄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建证率、建卡率达98%以上。
2.以镇为单位,脊髓灰质炎疫苗、含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或查漏补种率在95%以上。
3.针对疾病发病率。不发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麻疹发病率降至0.5/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乙脑发病率≤0.3/10万;流脑发病率≤2/10万;白喉发病率≤0.5/10万;百日咳发病率≤5/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1/1000活产儿。
4.全区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报告发病率至少1/10万;以镇为单位,麻疹监测、aefi监测指标到达国家方案要求。
5.以镇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客户端软件使用率达100%,2012年以后出生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客户端软件录入率达95%以上,重卡率低于5%。
6.幼儿园、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90%以上,漏种疫苗补种率达95%以上。
二、工作内容
㈠巩固免疫规划基础性工作,加强免疫规划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
1.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巩固以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率和合格接种率为中心的预防接种服务,健全预防接种卡建立与使用制度,拓宽建卡途径,加强免疫规划系统的网底建设,提高获得医院新出生儿童信息全面性,注重与受种家长的沟通工作,确保接种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2.定期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定期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和摸底工作,及时发现薄弱单位或薄弱人群,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开展免疫规划评估,并针对影响疫苗接种工作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3.健全儿童建卡网络。明确村级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承担摸底、登记、报告任务,注重与受种家长的沟通工作,完善并落实各村新出生及7岁以下儿童流入、流出等变迁信息报告机制。
4.接种单位对儿童特别是流动儿童和计划外出生儿童的疫苗接种都要进行登记,并在接种证上预约下一针次一类疫苗接种时间,完善接种时间提醒制度。
5.接种单位要定期收集儿童流动信息,掌握流动儿童的状态;对迁出儿童,应告知儿童家长及时到迁入地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并在迁出单位内卡做好该儿童管理地注释。
(未完,全文共26952字,当前显示104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