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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调研报告分析

保障服务平台的调研报告

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协会课题组

2003年开始,天津市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陆续建立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为百姓提供人力社保相关服务。截止到目前,全市所有区县、街道(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行政村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或选聘专职工作人员,“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五级平台”的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随着各项人社系统工作开始向社区沉降,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由最初主要承载与劳动保障相关的就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和促进再就业工作,扩充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服务对象也由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开始逐步向所有城乡居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延伸。各级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由于其服务可及性高,与社会成员的就业、抗风险能力、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高相关性,已经成为新时期人力社保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平台。

一、新形势下完善我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必要性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就业问题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把政府摆在了促进公民就业的关键位置。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服务的平台,则应响应党的号召,通过自身完善建设为辖地居民提供更好的相关服务。在社会保障问题上,《决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作为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平台,各级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必须要发挥好其职能,才能满足社区居民对于劳动保障服务的可及性、方便性、规范性的需要。

二、完善我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迫切性

在现实工作中,经过几次调研发现,我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尚存在着诸多不健全之处,许多工作有待改进。从整体来讲,首先随着人社系统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的各项工作不断向社区沉降,工作人员负担不断加重。与此相对应的却是工作人员待遇没有显著提高,至今还有部分区县没有将工作人员真正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工作量和收入的不对等极易导致员工办事积极性和效率的下降,进而引发群众的不满,带来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矛盾,最终影响政府和群众间信任关系的建立,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再者,我市劳动

2保障服务体系不是垂直管理而是分级管理,即市级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劳动保障中心隶属于区县人力社保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则归街道(乡镇)政府负责管理,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对街道(乡镇)中心只是业务指导,这一方面影响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造成办理同一项业务在各区县,甚至同一项业务在各街道的办理标准不一,如流程不同、要件不同、所涉及的部门不同,给百姓带来同一事项政出多门、标准不一的印象。此外,各窗口承载力不一,设置上有待改进。如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管理窗口每天接待的人数要远远超过其他窗口,从各项具体工作来讲,有些工作流程设计程序较为复杂,如小额贷款区域协查制度,城乡居民医药费报销程序等等,这些不仅加重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也给办事群众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群众满意度较低。还有困难群体认定、老年人生存调查等工作本身在实施中就存在着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这一系列问题都应引起我们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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