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司法行政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8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管理员〗
〖背景色:〗关于开展2015年司法行政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报考自治区监狱单位、直属戒毒所的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司通[2015]10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决定对2015年司法行政系统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统一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5年10月13日
培训时间。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1月26日(其中前一个月为警体训练和课堂教学,后半个月为岗位实习)。
二、培训地点
内蒙古警官学校(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沟子板村)
联系人:陈宏林;联系电话:15848168884
三、培训内容
按照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初任培训要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业务能力、法律知识以及监狱戒毒业务知识。培训期间组织参加培训。
四、培训费用
报到时需交纳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共计4660元。培训所需费用先由学员垫付,上岗后由录用单位承担。
五、要求事项
1.培训班实行封闭式军事化、警务化管理,培训学员严遵守《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培训的各项规定制度。培训期间不允许外出、带车,请假执行相关规定。
2.对学员按照“一日生活制度”实行百分考核,以“每周一点评”的形式计算考核成绩,结业时汇总。结业时将评定优秀学员,并通报各单位。
结业考试采取百分制,考试共分为五部分,包括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监狱戒毒业务知识、实用技能。公务员法律法规考试成绩合格及其余四科平均成绩达到合格方能发给培训合格证。培训不合格的应参加补训。
按照《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要求,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3.学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培训地点报到,报到时需携带洗漱用品、日常换洗衣物、身份证及8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培训期间一律着警服,报到时统一发放。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六、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培训中心:0471-6964607
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人事处:0471-5301217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部:0471-2399908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0471-5301435
七、参训名单
一、监狱系统(240人)
1.内蒙古监狱管理局东部分局(1人)李璇
2.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一监狱(21人)
高云飞、崔永利、李娅楠、崔金泽、郝同泽、韩浩原、牛琦、柳扬、索梦阳、梁佳萌、肖玉、王永强、额尔敦图、王曦轩、张婉娜、郭辉、李强、包岚、国灏、李林憓、高丽丽3.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5人)
包光荣、龙天成、张佳宾、张洋、张耀鹏、王玮璐、王甜甜、那仁满达、谢译萱、李佳、王昕、付佳、多斓娜、李鹤、吴星铄
4.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三监狱(13人)
何红艳、候罡、郭世伟、徐智超、杜洪涛、王京韬、包雪松、姜震宇、刘剑、刘海涛、哈斯木仁、周新力、阚永罡
5.内蒙古未成年犯管教所(5人)
张晓雅、汤天琦、包润楠、苏方崇、张润泽6.内蒙古赤峰监狱(5人)
包涵、张鑫、杨玉泽、何宇航、李牧原7.内蒙古赤峰入监队(1人)刘畅
8.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18人)
赵胜男、孟瑛、阿荣、曹敦其其格、张梦婷、岑欢、杜洁琼、义力古玛、梁亭、韩雪嫣、肖云、娄静、赵悦、舒玮琳、姚娟、陈蒙吉、宋佳乐、李程前9.内蒙古包头监狱(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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