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学习心得:《意见》明确“红线” 保障公平公正 《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学习心得:《意见》明确“红线” 保障公平公正.doc-免费下载

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学习心得:《意见》明确“红线” 保障公平公正

第一篇:《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学习心得:《意见》明确“红线”保障公平公正《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学习心得:《意见》明确“红线”

保障公平公正

《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学习心得:《意见》明确“红线”保障公平公正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意见》规定,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辞去公职后2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是防止干部腐败的关键。只有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机制,加强执纪惩处力度,才能逐步达到让官员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的。《意见》出台是完善干部约束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是严厉打击了领导干部刚历任时用自己所谓的“政治资源”来满足自己腐败的行为。有利于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出一支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意见》规定的内容要求报告去向、签署承若书、变动情况以及接受监督检查等要求,可以抹平领导班子及一般干部剩余的“政治资源”,在就业和创业时就不会发生间接腐败现象,杜绝了公务员利用职权隔空取物。

《意见》的出台让广大的人民群众通过媒体等方式了解到公务员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规定,让老百姓明白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范围和方向,确保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和普通老百姓一样要遵守规则,履行义务、公平公正。

第二篇:《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心得体会《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心得体会

《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心得体会一直以来,大家都认为公务员是最稳定的职业,也是最令人向往的职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就业的多元化,出现相当一部分的公务员辞职出去创业。

为此,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

使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在从业行为上那些可为,那些不能不可为,在从业的行为上得以规范。

《意见》规定,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这个意见对公务员辞职后的行为作出明确限制,使辞职后的公务员无腐败的机会。

《意见》要求,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公务员原所在单位在批准辞去公职前要与本人谈话,了解从业意向,提醒严格遵守从业限制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务员辞去公职从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制度,对各机关落实辞去公职从业规定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经查实的违规从业人员和接收企业给予相应处罚。


(未完,全文共11801字,当前显示146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