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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对下属专业分会(委员会)的管理规定
第一篇: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对下属专业分会(委员会)的管理规定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对下属专业分会(委员会)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协会内部管理,统一步调,协同作战,使协会和各分会(委员会)在搞好“三服务(为会员、为企业、为社会服务)”中增强凝聚力并得到发展,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分会(委员会)的设立原则
分会(委员会)的设立应遵循下列原则:
1、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小行业;
2、具有明显广东特色的行业;
3、很有发展前景的行业。
分会(委员会)的设立要以是否有利于协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全行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全省经济的发展为衡量标准。分会(委员会)确立后,由协会统一报省民政厅备案。
第三条协会与各分会(委员会)的关系
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四条分会(委员会)的名称
综合性的一般叫委员会,如广东省食协质量委员会、广东省食协营养指导委员会,但广东省食协美食家分会例外;行业性的叫专业分会,如广东省食协速冻食品、冰淇淋专业分会、广东省食协啤酒专业分会等。
第五条分会(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分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委员若干。分会(委员会)的理事长(主任)一般聘请该行业或该专业的专家、教授担任,由该行业的龙头企业总经理兼常务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并将办事机构设在该龙头企业内,日常工作由该企业派人负责。
第六条公章管理
各分会和委员会公章刻制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办理。
第七条分会的义务
1、定期上报业务计划(每年的一月、六月分别报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计划),每季度报一次行业的经济效益统计报表。每月(或双月)出一期行业简讯,发布有关的行业政策信息、产品信息、生产信息等。
2、参加协会秘书处每季度召开的分会(委员会)例会,具体汇报分会(委员会)工作。
3、服从协会各部门对业务工作的协调,执行协会会长办公会决议。
4、服从协会对分会(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监督。
5、分会(委员会)对协会有支持协会活动经费的义务。
第八条分会(委员会)纪律
各分行(委员会)必须坚决执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不得向企业重复收取会费,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必须上报协会行业部协调、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发文只能发分会(委员会)会员单位。分会
2(委员会)以协会的名义向企业求助,必须经协会批准。
第九条分会(委员会)的具体管理部门
由协会行业部负责检查、监督、协调各会分(委员会)的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定期上报秘书处办公室。
第十条分会日常工作的联络归协会行业部。
第十一条对分会(委员会)的奖惩办法
1、对分会(委员会)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完成较好的年终给予通报表彰,由分会(委员会)对业绩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于拒不执行协会会长办公会决议或行业的部检查、监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篇: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名单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名单理事长
张水华华南理工大学轻工食品学院教授
副理事长
吴惠玲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罗瑞山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邱燕翔广州市味研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文彪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杨明泉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志雄中山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敏芝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苷酸厂厂长方义川汕头鱼露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甄泳慈福达(中国)-开平广合腐乳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高级经理秘书长
刘荔琛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秘书长
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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