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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北大朱苏力竟然与我英雄所见略同

2010年4月,我在雅典学园首发了原创《关于废除死刑的苏格拉底式对话》http://www.xiexiebang.com/h/2011/0913/c226563-3684978703.html,朱苏力教授在此文中的观点竟然与本人一年多前文章中关于死刑的观点不谋而合,除了他文章中的那句话:“废除死刑基础是怜悯”。真是英雄所见略同。让我深感荣幸。

问题是:如果我的文章写于他的文章之后,是否有人会说我抄袭北大名教授的观点呢。哈哈哈哈。附:

温跃:关于废除死刑的苏格拉底式对话

2010年04月16日21:04东方法眼温跃19956人次浏览评论0条字号:t|t

甲。春意融融,君心事重重,何不围着猪圈散散步。谈谈人生,谈谈死亡,其乐无穷。

乙。同去同去。文强君被判死刑了,弄得我最近很是纠结。你说干嘛不废除死刑。

甲。我不反对废除死刑呀,但你要给我个让我信服的理由。

乙。废除死刑是世界的大势所趋呀,多么浅显的道理。

甲。曾经有人说革命是世界的大势所趋,谁有资格定义“世界的大势所趋”。

乙。大势所趋就是逐渐增多,当今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废除死刑了,我们应该顺势而为。

甲。随着人口的增多,资源和能源的开发利用,地球上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吧。这就是说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的大势所趋,因此我们一起污染环境去吧。再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为何总跟着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去走。为何要人云亦云。哈哈哈。

乙。废除死刑是节省人力资源的事情,犯人劳动可以创造大量财富,对受害者的赔偿也是很有利的,执行死刑是人力财富的浪费,很不经济。

甲。哈哈,就这理由而言肯定不成立的。自由刑的社会经济代价显然超过死刑。监管犯人的成本是很高的,肯定超过犯人在监狱劳动创造的经济价值。如果单从经济成本考虑,一枪了结最经济。

乙。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出现错案可以挽救。如果执行后发现错了,无论如何国家赔偿都挽救不了逝去的生命。

甲。担心犯错误的最好方式就是什么事情都不要去干。即使是自由刑也有错判的问题,国家赔偿就能替代被关押十几年的自由的价值了。干脆关闭法院,肯定就没有错判了。君不见“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嘛,因为自由刑也会出现错判,干脆也取消自由刑吧。

乙。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对限制自由的惧怕要超过对死亡的惧怕。因此,死刑达不到遏制犯罪的目的。从世界各国废除死刑前后的犯罪率来,看同样可以得出结论。

甲:哈哈,借用伪造的心理学研究结论,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显然不是聪明的做法。最好去问问死刑犯:是否都想一死了之。

乙。在他犯罪后被判死刑的时候何能这么惧怕死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很多重刑犯的人认为,大不了一死,本来活在生命的边沿上。

甲。别忘记了,绝大多数犯罪不是激情犯罪。对于本来就想死的人来说,更不能说自由刑比死刑有更大威慑力。真想死,即使在监狱里也能找到死的方式的。

乙。不说犯罪分子,就是生活条件好的人,现在的自杀率也是很高的,他们在情急之下是不太在乎生命的价值的,但如果让其承受长期的劳累和限制自由,恐怕很容易吓倒一些人的。

甲。即使社会上自杀率很高,但大多数人还是苟且偷生地活着,因此,人们还是怕死的。

乙。大多数人苟且活着,不是因为他们怕死,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遇到比死更可怕的事情——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监狱里的人之所以没自杀是因为,不是因为他们不怕限制自由,而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能改造好,早点出来,获得自由。

甲。如果限制自由比死亡更加可怕,在押犯人估计都会选择死亡了。你这种观点好像为最近在监狱和看守所里“被自杀”的现象找到了理论依据。乌小青就是因为害怕限制自由而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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