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庆礼仪行业协会
(首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南京婚庆礼仪行业协会,(英文名:theprofessionalassociationfornanjingweddingceremomy
宿写。panwc)第二条本团体是一个由从事婚庆礼仪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南京婚庆礼仪行业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政府,为企业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充分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传播知识,交流经验,规范市场,共同发展。
第四条南京婚庆礼仪行业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商业贸易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南京婚庆礼仪行业协会住所设在南京市小火瓦巷59-1102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南京婚庆礼仪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1.开展对全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参与本行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向政府提出行第七条
第八条
(一)
(二)
(三)第九条
(一)
(二)
(三)业的技术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
2.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
3.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制订行业职业道德、行规行约、同行议价,并督促执行。
4.组织行业内交流会、报告会、研讨会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
5.开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6.开展经营管理和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
7.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第三章会员入会程序和权力、义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拥护本会的章程自愿加入本会
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婚庆礼仪方面的企业以及相关专业的单位或个人。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支持本会工作,提供有关资料;
(四)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一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四年一届,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商贸局审查并经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履行职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负责召集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纳与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制订工作计划;
(九)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订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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