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北京市“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

第一篇:北京市“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北京市“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

和谐社区建设是首都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坚实保障。

今年4月,市民政局、首都文明办、首都综治办等14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评选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工作意见》(京民社区发[2011]142号),提出了2011年要以环境整洁、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安全稳定、健康幸福、文明祥和为目标,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工作。

此次评选活动由市民政局、首都精神文明办、首都综治办、市教委等14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市民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选共分为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社区、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县(以下简称示范社区、示范街道、示范区县)三个层次。

评选工作以民政部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基本标准为总体指导标准,以《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为实施依据,以群众满意作为评选的根本标准,以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的认同感、参与率和满意度作为评选的重要指标,分级负责,层层评选,逐级申报。

根据要求,各社区、街道(地区)办事处、区县对照民政部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基本标准和《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街道(地区)办事处、区县在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社区逐级自荐申报。市民政局牵头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和社区建设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审核自荐单位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民意调查等形式,对自荐市级示范区县进行检查验收;对申报市级示范社区、示范街道的社区和街道,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重点抽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市级示范单位入选名单,并在社区和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最终形成北京市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名单。对已命名表彰的单位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持续不断改进

1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以评选活动的广泛开展,培育、总结、推广典型,促进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根据《关于开展评选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工作意见》的精神,在首都社区建设的新阶段,要重点围绕干净、规范、服务、安全、健康、文化“六型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因此,“六型社区”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是推动首都和谐社区建设开创新局面的突破点。

经与首都文明办、首都综治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社会办、市安监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消防局、市老龄办、市妇联、市残联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对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现将《北京市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向社会发布。

北京市干净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

一、社区环境卫生建设体制机制顺畅

1、社区居委会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等3-9人组成,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

2、在社区工作计划中,环境卫生建设工作有专门内容和具体措施,并按照计划认真落实,职责到人

3、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具体工作

4、建立社区环境卫生建设议事协商机制,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定期召开议事协商会议,研究涉及社区成员环境卫生利益的重大事项

5、成立社区环保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社区环保公益活动


(未完,全文共35404字,当前显示14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