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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对策

2007年,中国医院协会在参考美国jcaho(美国医疗行业协会)制定的患者安全目标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版的患者安全目标,随后即在全国卫生系统中全面推广。作为八条患者安全目标中的重要一条,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的工作在全国各大医院开始推广,各医院逐步建立起自己的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及流程。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它一方面保障了患者的医疗安全,另一方面也维护了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但是,在该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医院、科室、临床医师层面仍存在不少的问题。本文拟对我国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体系所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办法。

一、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的基本概况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1]。

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通过及时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定期分析原因,交流对应措施等活动,提供了分享病人安全信息的机会,尤其对可预防的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目的[2]。

二、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运作,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而这些问题基本可以归纳为医院层面、科室层面和医师层面。

(一)医院多头管理,责任主体不清

在医院层面,由于各职能处室责任分工不同,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的实际管理部门众多。医务处仅仅是临床医生报告不良事件的负责部门,而护理类不良事件归口在护理部,护士会直接向护士长及护理部主任汇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由药学部门统一监测,器械耗材类的不良事件由设备物流部门负责。这样的分工并无不妥,但客观上确实造成了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的多头管理,而多头管理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各自为政,从而形成了管理的空白区。

(二)科主任层面不重视

在科室层面,科主任对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不重视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有的科主任甚至不认为这样的主动上报是有积极意义的。对于科主任而言,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终究是科室管理或医疗技术出现偏差的结果,即使是非惩罚性的上报也会给医院管理层形成科室管理不善的印象,因此科主任对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并没有太大的热情。在这样的背景下,没有科室主任的大力推行和高度重视,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在临床基层的落实和强化就无从谈起。

(三)无后果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率低

在各临床科室,对无后果的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率普遍偏低。但是我们要指出,无后果的医疗不良事件仍是医疗不良事件,之所以没有后果,是因为在某个环节,某个错误得到了纠正,但是此类医疗不良事件发生的源头并没有得到明确和处理。对于临床科室,报告无后果的医疗不良事件缺乏主动性,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是不了了之。但是由于问题的源头仍在,类似的事件会频繁发生,在特定情况下,此类医疗不良事件就有可能从无后果发展为有后果,从而造成不必要的安全损失。

(四)自己的医疗不良事件自行处理,实在无法处理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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