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南
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南
第一节卫生监督协管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区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区县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工作。因此,卫生监督协管的监管范围和重点应与区卫生监督所不同。具体划分工作由各区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划定。
第二节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根据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职责,对必须掌握的相关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应用,并根据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变化适时进行动态更新。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本底资料的调查收集、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四个部分。
一、本底资料的收集与调查
本底资料的建立和完善是有效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前提条件,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建立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本底资料收集途径。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主动开展监督巡查,掌握监督单位基本情况。二是由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发现,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室。
1.摸底调查范围:
辖区职业卫生、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
2.工作内容和要求。以社区、街道、为单位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建立有证单位和无证单位名册,对需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根据其持证情况区分登记;职业卫生、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四类别单位登记率100%。
3.操作方法和程序:
(1)开展摸底调查,对每个社区、街道的职业卫生、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逐一进行摸底和排查。
(2)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监督类别、从业人员数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卫生许可相关信息等。
(3)按照有证/无证分别登记造册。对已取得卫生许可的,要在名册备注栏内填写其卫生许可证号(或执业许可证书号),并标明卫生许可期限(或执业许可证期限);对未取得卫生许可的,要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经营范围、营业时间、是否接受过处罚、整改情况等。
(4)通过巡查、复查等方式,对摸底调查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已登记的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范围、从业人员数目、负责人及卫生许可发生变动时,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要及时增减、变更相应信息。配备有计算机的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将本底资料录入计算机,以便随时可对本底资料信息进行更新。
二、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处理
群众投诉举报主包括电话投诉、信函举报、网络投诉及群众来访等形式,是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卫生监督协管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调查和回复工作。
(一)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登记1.工作内容和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室要建立投诉举报接待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2.操作方法和程序:
(1)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登记信息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举报投诉详细内容、受理人及处理结果。(2)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二)群众投诉举报处理1.工作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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