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
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富昌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以下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富昌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办法
二○一○年
1附件:
富昌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资质证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公司施工产值总量,发挥资质证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特点,现制定富昌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办法。
一、证件管理
1、企业资质证书是公司进入建筑市场承揽工程的凭证,按照“用好、管好、灵活”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及驻外办事处在承揽工程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资质证的工程承包范围内使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将公司的资质证进行涂改、转让,不论后果性质如何,发现一次将追究其责任。
3、各单位在使用资质证时,要指定专人保管,精心呵护,保持资质证的原貌,不准在证书上乱写乱画。
4、公司的资质证实行借用登记制度。各单位借用公司资质证在市内联系工程时,应提前向公司企管部联系,填写用证单,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到企管部办理借用手续,如工作需要将证件带出本市时,应向公司主管领导讲清,并注明使用天数,用完后尽快归还企管部。
5、资质证在使用上如遇到同一工程,发生冲突时,由公司主管领导平衡,协调解决。
二、管理费收取规定
l、公司收取综合工程处、土建工程处、地质工程处管理费标准,按原董事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2、公司收取天宏工程处、新诚工程处的管理费标准按
2工程合同额1.5%收取。(管理费不舍税)
3、公司各驻外办事处的管理费收取标准,由各分支机构商定,并形成书面的内部协议。
4、公司其它单位使用资质证的在与公司所联系业务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是公司运作承揽到的工程,交其施工的,矿建工程立井按合同额的8%,如果发生出水或地质条件变化等不可抗拒原因,工程工期一年时间,管理费降到5%,工程工期两年时间,管理费降到3%;平巷按合同额的5%收取;土建工程按合同的3%收取;机电安装工程按合同额的8%收取;其它工程按3%收取。二是公司末参与,全部由其单独运作承揽到的工程,矿建工程立井按合同额的5%,平巷按3%收取,机电安装工程按合同额的5%收取,土建工程按合同额的1.5%收取,其它工程按合同额的1.8%收取。(管理费不舍税)
5、管理费收取时间。一是根据项目进度按工程拨款比例提取管理费;二是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向公司预交管理费标准的50%,余款50%在工程中期交清。管理费采取预交和一次性交清方式的给予一定优惠。
三、项目管理办法
1、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监督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工程款一律进公司账户。
2、超过—百万的工程项目,必须接受公司委派的会计,每月支付其工资,会计负责监督税收、工资、外欠材料款等支付情况。财务管理必须建立台帐,做到帐目清,收支手续全,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3、项目部负责人承担该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员工应享有的权利和各种福利的执行义务和费用,不准拖欠员工工资。
4、项目部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备,满足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需要。
四、项目安全质量管理
1、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安全法规,执行安全技术标准,必须组成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抓好落实。搞好文明生产,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质量管理员,并做好日常工作检查记录。
2、项目部必须为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费用。投保标准:每人保额不低于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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