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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镇开放式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管理

溪镇开放式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与管理

三溪镇是我县整镇推进社会建设的试点镇。近年来,该镇充分利用自然生态和农业产业资源,统筹使用涉及农民集中居住的各项政策,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因地制宜在人口或产业集聚区打造田园式、开放式农民集中居住区,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开放管理、产村相融发展。这种开放式集居区无需大拆大建大集中,外无围墙隔断,也无专门物业公司管理,与封闭式小区相比,具有地域互通、环境相融、资源共享和管理自治等优势。目前,该镇已因地制宜建成集中居住区27个,涉及镇内11个村(社区)4600多户16000多人,集中率超过30%。主要做法:

一、建设模式——产资置换,集中居住

(一)政府引导,制定置换方案。为尽可能降低农民集居区居民自筹资金压力,三溪镇采用“明补”和“暗补”方式让农民尽可能用现有宅基地置换集居区住宅。“明补”是公开公布宅基地置换新居方案,根据每户家庭人口、宅基地面积等实际情况,公开补助资金,最多可获得11万余元,最少1.5万元。“暗补”是把集居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光纤、通讯、道路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建设部分,由镇上统筹使用各类政策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扶贫资金以及水利、交通等专项资金来完善。

(二)多种模式,农民按需选择。考虑到各村的需求情况不

—1—一样,三溪镇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建设方式,引导农民按需选择。一是委托代建方式,通过业主大会面向社会民主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小区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工作,小区民主选举的“业主委员会”负责全程参与公告发布、资格审查、投标竞标定标等程序。典型代表是明月村“荷塘明月”集中居住区。二是统规自建方式,在以旅游、休闲、体验为主的农业观光区周边推行统规自建农民集中居住区,形成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业态,典型代表白庙新村

二、日常管理——住户自治,开放管理

(一)“1+2”组织机构破解管理难题。为使日常管理更趋人性化,三溪镇建立了“1+2”组织管理机构(“1”是小区党小组,“2”即业委会和业主议事会),党小组与业委会、业主议事会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大到居住区建设单位比选,小到小区卫生打扫、园林绿化等管理问题,均自主决策。明月村“荷塘明月”业委会制定了每月0.2元/平方米的物管费收缴标准,鼓励住户利用房前屋后种菜、种花、种树、种果,发展庭院经济;白庙新村“橙香苑”小区业委会对统规自建住宅制定的0.12元/平方米物管费,并要求尽可能种植脐橙、柚子,形成蜿蜒的绿道延伸小区绿化。长林村长鸿小区业委会用“封高限、保底线、低价成交”的招标竞价方式请住户打扫庭院,费用从物管费中列支,目前以每月350元成交。

(二)自我服务为管理添和谐。针对小区居民来源分散、一时难以适应集中居住等实际,三溪镇突出治安秩序巡逻、矛盾纠—2—纷调解等重点,想方设法调动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使小区成为一个和谐的“大家庭”。三圣社区农民集居区组织了由小区党小组组长、议事会主任、物管会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小区治安巡逻队伍,采取分组巡逻、蹲点“潜伏”等方式,在集居区穿街走巷,及时排查治安隐患。长林村长鸿小区居民自愿将自家入户门外的电灯轮流作公共路灯使用,解决夜间村内照明强度不够的问题,保证了行人夜晚活动安全。三圣社区采取包栋包户方法,组织小区业委会成员及时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回应居民诉求,将可能引发事态扩大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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