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XXXX学校大学学院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三谈两述”及廉政承诺制的实施办法[五篇材料]
第一篇:中共xxxxxx学校大学学院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三谈两述”及廉政承诺制的实施办法中共xxxxxx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三谈两述”及廉政承诺制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一岗双责”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项谈话制度
一、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谈话,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达到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的目的。廉政谈话一般每年至少安排一次。
(一)谈话对象及谈话人
1、院级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负责,学院纪委书记参加。
2、处级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必要时可请学院纪委书记参加。
3、科级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单位(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负责,必要时可请学院纪委书记参加。
(二)谈话内容
1、交流、了解谈话对象及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了解谈话对象及班子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
3、向谈话对象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反馈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三)谈话要求
1、可采取个别谈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并做好谈话记录,谈话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送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
2、谈话前应提前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通知后应按要求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对谈话对象反映的重要问题,谈话人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
二、任前廉政谈话
2任前廉政谈话是组织对新提拔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通过任前廉政谈话,筑牢反腐倡廉“第一道防线”,告知什么必为,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使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一)谈话对象及谈话人
新提拔的处级干部由学院纪委书记负责,并邀请分管院领导参加;新提拔的科级干部由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负责。
(二)谈话内容
1、谈话对象个人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和个人家庭生活中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事项如实向组织作出陈述。
2、谈话人对谈话对象任职后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必须遵守的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3、谈话对象作出廉洁从政承诺。
(三)谈话要求
1、任前廉政谈话与组织人事部门任前谈话同步进行。
2、谈话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送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
3、针对谈话对象近年来在廉洁从政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及新任职务的特点,因人施教,有所侧重,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诫勉谈话
对违纪行为构不成纪律处分的或者群众反应较多,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诫勉谈话。
(一)谈话对象及谈话人
1、单位(部门)存在问题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谈话对象为该单位(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
2、处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负责,纪委书记、分管院领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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