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农发资金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资金管理一直是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宁夏实际,严格实行“三专”管理,全面推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帐制,积极探索省级提款报账制,有效地促进完善了我区农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强化了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一、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地区农发资金监管体系

用制度管理资金运行,监督项目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农发办下发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及时制订、印发农发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利用各种会议机会,加强业务培训。

二、严格实行“三专”管理,从源头归顺资金管理渠道

凡立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市县(区),涉及财政资金都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大部分市县还继续保留专户储存,使农发财政资金进出有序、轨迹清晰、核算方便,从资金筹集、拨付源头上就统一了管理,归顺了渠道。有效防止了滞留资金、虚假配套、乱支乱用等问题,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农发资金的筹措和投向使用情况。

a

三、全面推行县级报账制,完善内部监督审核机制

各市县农发办事机构均设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专户,全面推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严把项目工程预算、施工、验收、决算四个环节。对实行工程招投标或承包的项目,按照项目计划批复建设内容,由施工单位根据中标(承包)合同,提出用款申请,经工程监理公司和项目建设单位核实后,先预付合同价的30%,保证工程启动实施,随后根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的工程进度结算表以及验收意见等,陆续支付资金,已办理竣工决算并经验收合格后,扣除10%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问题再支付。对未实行工程招投标或承包的项目,由县农发办和农口业务部门,根据下达项目实施计划批复,预付部分启动资金,项目完工后,实施单位根据竣工验收单和开具的原始发票,经县级农发办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据实报账支付。对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以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报账。

经过实践,实行县级报账制,取消了“以拨代支”的支付方式,减少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规范了报账范围和审批权限,严肃了财经纪律,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强化了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减少了资金管理的违纪违规行为,有力推进了项目建设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制管理,加强了内部管理之间的密切协作和沟通,优化了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结算,事后有决算的管理秩序,促进了项目建设向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

四、坚持不动产抵押机制,规范财政有偿资金管理

借出有偿资金时,除逐级签订借款合同外,坚持采用不动产抵押等措施,切实将债权债务落到实处,确保按期回收。回收到期有偿资金时,除提前下达催款通知、进行调查摸底、加强宣传工作外,还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加紧回收、与安排年度项目计划任务和分配财政资金规模挂钩等措施,促使其按期还款;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确实难以偿还的财政有偿资金,积极申请延期还款和呆帐核销;对连续两年不积极主动回收上缴到期有偿资金的市县,年终通过预算结算予以扣回。

五、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加大外部监督检查力度


(未完,全文共12044字,当前显示13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