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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兴:“4+2”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金钥匙”

人民网10年02月26日

作者:曹华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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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永兴县在今年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紧密结合本县实际,在工作中运行“4+2”工作法,使党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4+2”工作法被群众形象地称为是集民智、汇民力、推进农村经济的“加速器”,是顺民意、谋民利,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是打基础、促和谐、化解农村矛盾的“金钥匙”。

【具体做法】

着手“三个强化”,周密动员部署

为确保“4+2”工作法的顺利实施,该县突出做到“三个强化”。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建全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推行“4+2”工作法作为农村党建“三级联创”的重要内容,与开展争创“三强”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职责分工。切实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的直接责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指导检查组各分包一个乡(镇),督促检查,全程把关,当好推行“4+2”工作法的“监督员”;各乡(镇)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包一个村,指导协调,调研辅导,当好推行“4+2”工作法的“辅导员”;大学生村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当好学习推广“4+2”工作法的“组织员”,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强化指导检查。把推广“4+2”工作法纳入学习实践活动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并规定各指导检查组和各乡镇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学习实践办报告推行“4+2”工作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着力“三个狠抓”,提高运作水平

学习推广“4+2”工作法,既要规范,又要创新。要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灵活运用。只有创新,基层组织工作才能打破陈规陋习,彰显新活力;只有创新,基层组织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该县在学习推广“4+2”工作法过程中,一是狠抓“阵地”建设。应用“阵地”实现了“十有”:有办公室、有牌子、有电话、有机构、有制度、有方案、有流程图、有联络员、有档案、室外有意见箱和公开栏;舆论阵地通过悬挂横幅、开辟专栏、编发简报、创建网上博客等形式,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二是狠抓分类指导。按照“因村制宜,分步实施,全面推开”的原则,分类有序推进。对村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村级事务公开透明,日常工作推进好的村,作为学习推广“4+2”工作法的“示范村”,提升标准,从严要求,先行一步;对村情比较稳定,村班子有一定凝聚力,工作推行比较好的村,作为学习推广“4+2”工作法的“普及村”,加强指导,规范运作,稳步推广。三是狠抓运作质量。在坚持“4+2”工作法原有程序不变的前提下,丰富完善具体操作环节,着力提高“四率”:提高事项评估率,准备用“4+2”工作法通过的重大事项,事前进行“三项评估”,就是开展项目科学性评估、项目信访评估、村情民情评估,论证科学性、风险性和可行性。提高提议通过率,对村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尽量做到“四个一致”方能进入“4+2”工作法操作程序。提高决议完成率,经过“4+2”工作法程序通过的事项,做到“五定”,就是定目标、定要求、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人。提高群众满意率,决策过程全面公开,让群众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监督本村决议事项是否按照决议实施,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切实达到“运作质量高、落实效率高、干群满意率高”的“三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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