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街道,村(社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印发《全区街道,村(社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宁学组办发〔2009〕24号
关于印发《全区街道、村(社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
现将《全区街道、村(社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30日
1全区街道、村(社区)开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办法
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和区委《关于开展全区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全区街道、村(社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充分认识街道、村(社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处于我区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是全区基层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推动基层科学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开展好街道、村(社区)学习实践活动,对于巩固和拓展全区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街道、村(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区各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及广大党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街道、村(社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街道、村(社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奋力走在前列”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2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的具体工作要求,努力实现“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突出问题要进一步解决、基层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科学发展要进一步领跑”的目标任务,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全区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学习理解,确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不断增强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科学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坚定,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是理清工作思路,优化发展方式。大力转变街道、村(社区)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重点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狠抓工业园区建设管理,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促进全区街道、村(社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基层群众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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