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北京派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派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员工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北京派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派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派特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派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派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与生产、经营等活动一并列入公司管理工作中。
第三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系统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属地公安消防、物业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工作,并依据本办法监督、指导、检查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及分包商施工队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周彤;消防安全管理人:严蓉、高德友;
消防安全管理员:陈薇、张燕、贺昌、刘沛、姚文鹏、任玉美、李景辉;安全监控管理员:梁峰、夏守道;义务消防队:公司全体员工。第七条消防安全总负责人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
二、保证防火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保证防火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
三、主持研究防火安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公司的火灾事故处理。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负责防火宣传教育;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四、负责落实消防经费;
五、负责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六、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七、指挥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八、建立防火档案,组织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消防档案要详实,能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九、负责消防安全年度考核奖惩。第九条
一、消防安全管理员职责
1、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2、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完成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二、安全监控管理员职责
1、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2、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3、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一)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1、厂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总经理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4、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5、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6、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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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三、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
四、完成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五、完成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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