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印发《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荐5篇]
第一篇:省局印发《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局印发《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
为坚决贯彻省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省局决定于4月底至9月,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切实取得工作成效,省局以交质安[2012]2号下发《关于印发的
通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平安工地”建设为载体,通过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规范现场和检查考核,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秩序的长治久
安。
二、重点内容
1、省交通运输厅苏交质[2012]11号《关于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安装与拆除工程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
2、省交通运输厅苏交质[2012]17号《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以预防起重机械事故和支架、脚手架坍塌类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相关工作要求;
3、《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相关工作要求;
4、省交通运输厅苏交质[2006]20号《关于重申严格公路航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等若干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规范拆除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
三、工作部署
1、全省各地、各项目要立即行动起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5月中旬以前编制完成各自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本项目的“打非治违”行动,5月底之前完成项目非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全面排查摸底,并将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登记。
3、各建设项目要在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培训教育,各市站也要在同期对建设单位、县级交通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集中开展
一次安全培训。
4、各建设项目在6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并确保后续工程不再出现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各市站要同步开展检查。各市站、省直管项目在7月中旬将专项整治完成情况报送我局。
5、各地、各项目要在完成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市可以通过评比一批市级层面的“示范工地(工程)”,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同时也为推荐省级“示范工地(工程)”打下基础。凡在2010-2011年度没有省级“示范工地”的地区、重点项目必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努力创建省级“示范工地”。
6、各地、各项目要全面总结“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成果,举一反
三、研究提高,各市、省直管项目于9月上旬将专项活动总结报我局。
四、工作要求
1、全省各地、项目要切实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既要分工负责也要总体协调。要落实行业监管和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2、各地、项目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体参建单位、人员积极投身于专项行动当中。要树立正面典型,剖析典型案例,使全体参建人员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受到一次深刻的安全生产教育。
3、各地、项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奖惩,对开展活动积极的单位及个人要予以表扬和鼓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严厉处罚。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从业单位及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予以高限处罚,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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