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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燃气管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一篇:
8.14”燃气管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关于“8.14”燃气管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司安全管理采取的措施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公司:
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函的内容和公司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定性,我部门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如下:
一、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2、着重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落实情况,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的内容。
3、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核。
4、加强生产运行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要求各部门进行自查自检,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公司,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5、对市区管网位置进行栓点,设置醒目的标识。
6、加强居民用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着重对瓶组站老用户进行检查。
7、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学习和演练。
二、责任人员处理意见
1、巡线员杨令文在燃气管线地面警示标识丢失后未向公司汇报,未能及时设立新的警示标识,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开除处分。
2、巡线班班长海洲未及时检查巡线情况,负有间接责任,公司内通
报批评并处以200.00元罚款。
3、管道维修服务中心经理刘秀文管理不到位,负有间接责任,公司内通报批评并处以200.00元罚款。
4、安全检查保卫部经理于忠利监督不到位,负有间接责任,公司内通报批评并处以200.00元罚款。
安全稽查保卫部2011年11月2日
第二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压力管道是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燃气管道作为压力管道的一种,其特点为多埋于地下,经过人口密集区,施工与检验、检修难度大,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及外界原因的影响,易发生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及危害。目前,北京市外管网燃气管线已达7000千米。因此,对燃气管道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确保北京市燃气管网安全、稳定、正常供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燃气管线存在的主要问题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负着全市燃气管道外管网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据统计,2004年公司共处理突发事故156起。其中,腐蚀造成的漏气事故占突发事故的36.5%,施工挖断造成漏气事故占突发事故的35.3%。具体原因可分为:
(一)管道腐蚀近几年,随着首都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城市设施的不断加强,地下金属燃气管道大量增加。地下金属燃气管道的寿命多则20余年,少则只有2~3年,腐蚀穿孔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通过多次对腐蚀穿孔漏气事故抢修,可以归纳出燃气管线的腐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燃气管道投入使用年限过长由于燃气内存在焦油、萘等杂质,对管壁常年腐蚀,造成内腐蚀穿孔。
2.电化学腐蚀由于管线穿越不同类型的地质,沿线土壤透气性等物理化学参数有较大变化,导致管段两端存在明显的电位差,造成电化学腐蚀。
3.杂散电流腐蚀近几年由于电信业的大规模发展,地下电力、电信管道猛增,漏气电流以管线作为回流通路,导致流出点的局部坑蚀。
4.防腐层破坏由于施工人员在管道施工中不遵守操作规程,在下管时破坏了管道外的防腐层,防腐层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管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造成腐蚀穿孔。
(二)野蛮施工对燃气管道的破坏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施工项目、建设工地越来越多,野蛮施工行为屡禁不止,构成对地下燃气设施安全的巨大威胁。燃气管道遭受损坏,会导致火灾、爆炸、中毒及燃气供应中断等恶性事故,影响极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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