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水镇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级班子,指全镇10个村级组织班子;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镇党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绩酬挂钩、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年初定任务、平时抓推动、年终考实绩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村级班子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村级班子整体功能发挥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和维护稳定及镇党委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等,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村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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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核分值。具体考核内容参照《环县村级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我镇实际进行细化并制定具体的评分办法,由镇党委与村级党组织于每年年初签订。
第六条村干部考核内容。村干部考核结果与村级班子考核结果挂钩,主要考核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五个方面的情况,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不同岗位干部的履职情况。
第三章考核方法及程序
第七条平时考核。由镇党委、政府对照年初与各村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确定的重点工作以及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对村级班子及村干部不定期地进行考核。
第八条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于当年12月组织实施,如遇换届,一并组织进行届末考核。考核工作由镇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抽调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程序为:
1、民主测评。由考核组主持召开包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全体党员、村“两代表一委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测评会,听取党支部书记代表村班子述职和村干部个人述职;由参会人员根据平时了解和述职情况,按优秀、一般、差三个等次无记名填写村级班子民主测评表,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无记名填写村干部民主测评表。考核组按(优秀票数×1+一般票数×0.7+差票数×0)/有效票数×—2—
100,计算出村级班子民主测评得分;按(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7+不称职票数×0)/有效票数×100,计算出村干部民主测评得分。
2、目标管理考核。由镇党委、政府按照与各村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或任期目标责任书),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考核组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检查、专项调查等方法,计算出村级班子目标管理考核得分。
3、领导评价。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包村干部根据平时工作掌握情况,对村级班子及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对其他村干部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
第四章考核结果评定
第九条村级班子。按照平时考核得分占15%、民主评议得分占25%、领导评价得分占10%、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考核得分。
第十条村干部。按照平时考核得分占15%、民主评议得分占15%、领导评价得分占10%,班子综合得分占60%的比例计算考核得分。
第十一条村级班子考核按优秀、一般、差三个等次评定。
1、优秀:按照不超过行政村总数30%的比例要求,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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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级班子考核得分,确定优秀村级班子。
2、一般。除评定为优秀、差等次以外的村级班子,均评定为一般村班子。
3、差。结合行政村的多少,考核得分排名在最后1-3位的评定为差班子。
第十二条
村干部考核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定。考核得分排在村干部前30%的评定为优秀村干部,村班子考核为差等次的,其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评为不称职村干部,其余为称职村干部。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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