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中易发生违纪违法的重点部位、环节和人员及监督对策

一、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部位、环节和人员

(一)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部位:

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贯彻于刑事诉讼的全部环节,其工作分别由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监所等部门承担。由于这些一线办案部门直接面对当事人,直接与案件接触,直接行使检察权,因而是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部位。

(二)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环节:

1、收集证据环节。极少数侦查人员往往在某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容易出现打、骂、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以及诱供、指供、逼供等违法违纪现象,只注重搜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1

而不注意搜集无罪、罪轻的证据,这种情况势必造成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赣榆事件”是我们应当汲取的深刻教训。

2、采取和变更强制措施环节。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每种强制措施,都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应按照法律规定实施。实践中,有些检察办案人员在此环节易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如对一些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却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串供、隐匿罪证、逃跑、自杀,从而导致侦查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等。此外,强制措施超时限也是一大问题。受传统诉讼价值观的影响,一些侦查人员往往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办案中工作拖拉,造成在法定时限内不能审结案件,有的由于案情复杂,取证困难,致使案件久拖不决,有的对案件有分歧,导致久押不决,从而造成违法违纪。

3、初查环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社会关系广,背景复杂,往往案件一开始查办,说情的、干扰的就纷至沓来,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办案人员由于意志不坚定,容易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有的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亲友;有的接受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亲友宴请、钱物;还有的为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亲友通风报信,泄露检察工作秘密;更有甚者,该立案而不立案,为犯罪分子隐瞒、伪造证据,减轻或开脱罪责,致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等。

4、搜查、扣押物品环节。在办案过程中,一些办案人员往往发生如下违法行为:扣押一些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非法使用、丢失和损坏扣押物品等。

5、不批准逮捕环节。法律对逮捕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做到不枉不纵。然而,实践中由于案件情况的复杂性等问题存在,一些办案人员除了根据整个案件分析外,主观意识往往因客观影响起到一定的副作用,比如遇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朋好友拉拢腐蚀,或者上级领导说情时,容易使他们规避法律规定,从而做出违法决定,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跑、串供、逃避法律追究或继续犯罪等危害社会的后果。所以,不批准逮捕案件是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环节之一。

6、审查起诉两个重点环节一是对公诉案件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和对犯罪事实取舍环节。由于案件事实取舍和情节认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公诉质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的刑罚,因而易受多种因素影响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二是不起诉环节。对相对不起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权自由裁量,所以这个环节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人员

分析近年来检察机关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不难发现,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人员包括:


(未完,全文共4046字,当前显示13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