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治理措施19条
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治理措施19条
为认真贯彻《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做好全市建设工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两类企业”)扬尘防治工作,特制定以下19条措施,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严格落实。
一、建设工地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建设工地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挡),城区主干道围墙(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墙(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三、建设工地应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硬化路面长度、宽度、厚度应符合规范规定,满足大型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未完,全文共1130字,当前显示2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