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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细则(讨论稿)
第一篇:华容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细则(讨论稿)华容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教师异动程序及有关规定
教师(教育系统各类人员参照管理)异动,必须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各单位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大宏观调控与监管力度,健全合理有序的教师流动机制,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第一条城关地区学校招聘在职教师程序
1.用人单位申报需求计划并拟写初步方案报局人事股;
2.局人事股考察核实,报局党委集体研究审批;
3.教育局每年暑假制订招聘方案并发布招聘公告;
4.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方能报名;
5.由局人事股组织文化考试、试教、考察,综合评分后报局党委集体研究,择优预录;
6.教育局对预录人员进行公示;
7.公示期满无异议,局人事股办理异动手续。第二条城关地区以外县直中学招聘在职教师程序
1.用人单位申报需求计划,局人事股核实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批;
2.招聘学校每年暑假制订招聘方案并发布招聘公告;
3.招聘学校组织文化考试、试教和考察,择优预录,由局人事股审核并报分管负责人审批;
4.学校对已获审批的人员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局人事股办理异动手续。第三条城关地区之外的乡镇教师异动条件和程序
1.在同一个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且非本单位紧缺学科的
1教师方可异动;
2.本人填写《教师异动申请表》;
3.进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在《教师异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加盖行政公章;
4.参加接受单位每年暑假组织的招聘并被列入可聘用范围;
5.局人事股审核,报分管负责人审批;
6.学校对已获审批的人员公示;
7.公示期满无异议,局人事股办理异动手续。第四条城关地区之内学校教师异动条件和程序1.本人填写《教师异动申请表》;
2.进出单位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分别在《教师异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加盖行政公章;
3.参加接受单位每年暑假组织的招聘并被列入可聘用范围;
4.局人事股审核,报分管负责人审批;
5.学校对已获审批的人员公示;
6.公示期满无异议,局人事股办理异动手续。第五条教育系统内部借用人员程序1.用人单位向局人事股递交书面报告;
2.借进和借出单位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行政公章;
3.局人事股审核同意并报分管负责人审批;
4.城关地区学校借用城关地区以外学校人员须报局党委集体研究审批;
5.局人事股办理借用手续。第六条外系统借用人员程序1.借用单位发出商借函;
22.个人书面申请,在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局人事股审核,并报分管负责人和局长批准;
3.单位主要负责人、紧缺学科教师、县级名师(名校长)、市级以上(含市级)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须报局党委集体审批;
4.局人事股办理借用手续。第七条办理出线、出境手续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请调报告,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递交局人事股审核;
2.教师出线、出境的商调函上须由人事股长和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局长审批;
3.由教育局、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单位内部人员异动,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单位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2.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3.单位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4.单位组织考评(考试、考核、民主测评);
5.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单位办理聘任手续。
7.落聘人员,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由局人事股负责进行交流、培训或解聘。
第九条纪律规定
1.除局党委集体研究的人员异动外,其他人员异动必须严格按照本章第一条至第八条的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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